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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2011(亨特窗饰杯)中国首届软装设计盛典 » 赛程规则

赛程规则

参赛资格

• 中国境内(含港、澳、台)的设计企业和设计师工作者;
• 境外设计事务所和设计师工作者;
• 参赛者可以是个人或团体(团体成员数量上限为3人)
• 如非团体,参赛者须确保其是参赛作品的唯一作者。
• 参赛者须确保其参赛作品是原创作品。

参赛流程

征集范围

1)符合首届“软装盛典”项目评选奖项分类,竣工时间在2000年-2011年间的室内设计项目(项目竣工所在地为中国境内)。
2) 一个主案设计师最多只能提交三套参评作品。
3)同一作品不能重复参与不同奖项分类评选。
4)商业、酒店、住宅、别墅、办公五大空间类型。

评审标准

1.符合五大空间类型,传递现代软装流行趋势和思想性;
2.体现软装配饰在空间中的原创性;
3.软装配饰与室内色彩、光影关系的空间融合;
4.创新、节能、人文、低碳、可持续性的设计理念;

经过初步筛选后的作品将在网络公布接受网络投票,30%权重在网络投票,50%权重在评委,20%在编辑。

作品提交

1-项目设计成品实景照片3~5张;(图片格式:JPG;图片大小:每张不超500K)
2-设计概述:体现项目背景、设计风格和创意理念,并注明该项目设计师、设计公司、竣工时间、地点、造价等(300字以内)

活动流程

第一阶段:2011年9月1日 - 2012年3月1日
1、参评设计师单位投稿(2011年9月1日 - 2012年3月1日);
2、“软装盛典”系列活动——设计师沙龙(2011年9月—12月)
3、“软装盛典”系列活动——名师汇(2011年9月—12月)
第二阶段:2012年3月2日 - 2012年3月20日 “软装100”作品评审月
第三阶段:2012年3月31日 “软装盛典”颁奖典礼

相关规定

(此条款关于您的权益,请仔细阅读)

1.相关定义

若非特别指出,本规则中:
“组委会”指协办“亨特窗饰杯”首届中国软装100设计盛典的组委会,其包括主办方及协办方。
“参赛者”是指报名参加“亨特窗饰杯”首届中国软装100设计盛典并按照参赛程序将参赛作品提交组委会的个人或团体。
“作品”是指参赛者提交给本大赛组委会用于参赛的原创作品。
“获奖作品”是指本大赛参赛作品中获任何一项奖项的作品。

2.使用条款、法律公告

请所有参赛者仔细阅读下列法律条款,在本次大赛的官方网站(http://special.id-china.com.cn/2011/CSDTOP100/default.aspx)及报名表上,都明确刊登下列条款,当参赛者在官方网站注册报名后,则视为同意并接受本次大赛的全部条款。

2.1. 知识产权

参赛选手保证其因参加“亨特窗饰杯”首届中国软装100设计盛典而创作的参赛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参赛者须确保其参赛作品是原创作品,同时保证参赛作品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它法律权益,如有违反,参赛选手需要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大赛所有参赛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于参赛者本人,参赛者有义务保护自己作品的著作权,大赛组委会对于任何第三方损害参赛者作品著作权的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在本次大赛赛程期间(2011年9月1日——2012年4月),参赛者不得自行或授意第三方将作品进行其他组织的参赛;所有提交的参赛作品大赛组委会不予返还,参赛者自行存稿。
所有本次大赛的获奖作品,主办方拥有以下权利:
• 对获奖作品公开展览和长期收藏的权利,对此主办方不提供任何形式的补偿。
• 优胜者作品获奖后,主办方享有商业开发优先权。在此期间,如有任何第三方对获奖作品提出商业开发的要求,获奖作品的作者必须尽快以挂号信的形式将第三方向其提供的条件告知主办方;收到挂号信的30天内,主办方将会向该作者提出同等的条件且其必须接受,或者主办方将同意放弃商业开发优先权 。
• 组委会有权对已经签署知识产权利益分配协议的参赛作品进行修改或再开发。

2.2 宣传授权

所有参赛者授予“亨特窗饰杯”首届中国软装100设计盛典组委会以下权利:使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报纸、杂志、电视、网络、书籍出版、展览等)对参赛作品进行宣传的权利,该权利不限时间,且组委会不针对这项权利给予参赛者任何报酬或补偿。

2.3.免责条款

所有提交的参赛作品大赛组委会不予返还,参赛者自行存稿。组委会不承担参赛作品因任何原因遗失或失窃所造成对参赛者的损失。
组委会不承担参赛者或第三方因参加本次大赛所产生的任何间接、附带、特殊或相应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或其他无形损失。
组委会将保留参赛者的作品及个人信息,并且保护参赛者的作品及个人信息,组委会不承担、不协调任何第三方对参赛者个人或作品信息窃取所造成的损失。

2.4. 争议

所有参赛者须承诺遵守以上比赛规则,任何因大赛规则引起的争议,都将由组委会遵循比赛的创立精神进行最终裁定。参赛者须承诺其向组委会提供的任何信息都真实有效,对于提供虚假信息或不遵守大赛规则的参赛者,组委会保留开除其参赛资格的权利。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范围之内,大赛组委会享有更改以上条款的权利。与本次大赛有关的任何未尽事宜,将由大赛组委会进一步补充并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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